中新经纬5月16日电 针对美国H.R.8333草案将公司保留在“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”的定义中,药明康德16日早间通过港交所发布公告称,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定义。
药明康德公告截图
药明康德称,美国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(下称:美国众议院委员会)于2024年5月15日投票通过向众议院报告一项编号为H.R.8333的立法草案(下称:H.R.8333草案),该草案为此前编号为H.R.7085的拟议《生物安全法》草案的修订版本。
药明康德指出,H.R.8333草案的修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移除此前针对药明康德的各种指称;以及增加一项不溯及既往条款(“祖父”条款),即豁免在拟议限制性条款生效前签订的现有合同。
然而,尽管美国政府机构已有针对国家安全问题的评估程序,H.R.8333草案仍将药明康德的公司称保留在“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”的定义中,药明康德表示,“本公司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定义。”
“我们坚信,药明康德在过去没有、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,而且公司也未曾受到美国政府机构的任何制裁。”药明康德再次重申,药明康德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,而且公司的现有各类业务也不涉及在美国、中国或任何其他地区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。
药明康德提到,在未来数月中,H.R.8333草案将继续经历在众议院的立法过程。公司将与谘询顾问协力,继续与参与进行中的H.R.8333草案以及经美国参议院国土安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于2024年3月6日投票通过的编号为S.3558的立法草案(“S.3558草案”)立法过程的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对话。
药明康德最后指出,H.R.8333草案及S.3558草案的内容需要达成一致而且仍有待进一步审议并可能变更。(中新经纬APP)